为了评价这种理论的真理性,第一件事就是要决定是否存在对同一主题的互相冲突的意见。对此人们已经予以否认。卡尔·敦克尔曾在1939年的《心灵》杂志上发表过一篇文章,在该文中,他怀疑是否有一些人类学证据能证明存在对同一件事的互相冲突的伦理观点,并且认为人类学家忽略了一个事实,即不同社会所公开宣扬的不同的道德原则在其成员心中具有不同的含义。然而,对这一观点的证据,我们已经作过评价(本书[1]99~103页),并且得出结论说,即使说话者心中指的是同一情形时,也存在着互相冲突的伦理判断。这样,到目前为止,方法论的相对主义仍然站得住脚。
但是,如果这种理论强调伦理学中没有惟一合理的方法,其评价是否正确?显然,如果前一章的论证是充分的,这一理论就是不正确的。我们无需再重复一遍其理由,读者现在已经能够断定事实是否如此。[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