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朱子知潭州,请行经界法,有诏从之。其为法也,均平详审,宜可以行之天下而皆准,而卒不能行。至贾似道乃窃其说以病民,宋繇是亡,而法终沮废。然则言之善者,非行之善,固如斯乎!盖尝探其原而论之,天下之理,思而可得也;思而不得,学焉而愈可得也。而有非思与学之所能得者,则治地之政是已。
今试取一法而思之,无形而可使有形,无迹而可使有迹,张之使大,研之使密,委曲经营,即若有可绘可刊之图,了然于心目,如是者自信以为至矣。乃更端思之,又有一成型者,亦未尝不至也。则执其一以概见于施行,其不尽然者必多;而执其信诸心者坚,人固弗能辨也。故思者,利与害之交集也,故曰“殆”也。无已,其学乎!所学者,古之人屡言之矣。古人之所言者,亦既有行之者矣。然而言者非行也。古人之行,非我之行也;我之行,非天下之所行也。五味无定适,五色无定文,五音无定和。律吕在,而师旷之调,师延之靡也。规矩在,而公输之巧,拙工之挠也。古之人教我以极深研几之学,而我浅尝而躁用之,举天下万民之情,皆以名相笼而驱入其中,故曰“罔”也。